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斗轮堆取料机技术规范模板

5 质量保证和试验

5.1 质量保证

5.1.1 供方有健全的质量保证体系。

5.1.2 质量保证体系分别为下列各点:

设备出售者货源的检验和控制;

所采购的设备或材料的技术文件的控制;

材料的控制;

特殊工艺控制;

现场施工监督。

5.1.3 重要的见证和控制活动有需方的代表参加,且需方有权参加分析并纠正与需方要求不一致的活动。

5.1.4 设备的设计满足国家的有关标准、规范的要求,并充分考虑当地环境条件和使用条件的影响。斗轮堆取料机设计、制造、安装、验收以中国国家标准(GB)为基础,并参考下列规范和标准:

a) GB73811—83 起重机设计规范

b) ISO5094—1980 移动性连续搬运设备结构设计规范

c) JB4149—94 斗轮堆取料机技术条件

5.1.5 设备用材采用能满足其使用条件的优质材料,零部件或元器件的选择以技术先进、成熟可靠、安全耐用为基本原则。

5.1.6 卖方提出施工现场安装注意事项及安装质量保证方法。

5.2 试 验

5.2.1 设备进行工厂试验和现场试验,以证实材料、工艺及性能满足所采用的标准及本规范书的要求。

5.2.2 检验、试验工作在工厂进行,验收试验工作在设备使用现场进行,需方代表有权观察任何项目的检验、试验过程,但需方的观察并不意味着卖方可解除或减轻自身的责任。验收试验在卖方代表的指导和监督下进行,卖方按其所列试验项目及程序提供必要的试验手段(包括仪器、仪表及其连接和校验等)。

5.2.3 卖方对其提供的设备都进行检验或试验,试验装置由需方认可。卖方在计划开始前60天通知需方,以便需方派出专家参加任何一个或全部的试验过程。

5.2.4 各检验、试验阶段完成后,供方向需方提交检验或试验报告。在验收试验后,供方和需方均在验收试验报告上签字。

5.2.5 各阶段检验、试验不能满足标准、规范及性能要求时,供方自费进行调整、修改和补充,直至满足要求为止。

5.2.6 供方制定的试验计划中至少包括下列检验或试验项目:

系统中各设备所配用的减速机进行厂内跑合运转试验、温升试验、渗漏试验、噪声试验、清洁度试验;

各设备的驱动单元组装后进行厂内空载试验;

主受力件的材料试验(包括机械性能、缺陷检查等);

主受力结构的焊缝检查(100%的超声波检查及至少10%的X射线拍片抽检,对于超声波检查怀疑的部位必须进行X射线拍片检查);

液压系统及元件进行1.5倍设计压力的耐压试验;

焊接非压力容器用压缩空气加肥皂沫进行泄漏试验,试验压力不低于容器实际工作压力的1.5倍;

各阀门开闭动作的可靠性检查;

各转动部件的振动检验;

各密封件的密封性能检查;

各主要机构进行工厂组装试验;

电气元器件的绝缘性能及可靠性试验;

电动机机械、电气方面的性能验证;

控制元件的可靠性检查;

系统性能试验在现场进行,包括各单元设备的空载试验与重载试验,全系统的空载试验与重载试验,系统在程控运行工况下的出力试验等。